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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商赢环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8-120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1 号)
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99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10,387,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057,222.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0,330,477.87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4002 号《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奉贤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收购环球星光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星光”)95%股权”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28,496.24 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的用途变更为:1、拟采取借款形式将人民币 13,000
万元投入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下属全资子公司 Star Ace Asia Limited 和


                                    1
Orient Gate Enterprise Limited(以上合称“环球星光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向 Star Ace Asia Limited 投入人民币 5,500 万元,
向 Orient Gate Enterprise Limited 投入人民币 7,500 万元(本次拟以借款形式将变
更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2、剩余款项人民币 15,496.24 万元及其相应利息拟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涉及变更部分的金额(未计算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0.4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向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4)。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
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世博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与兴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世博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8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1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行上海奉贤支行           31050182360000000854   50,727,962.88
 2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行上海奉贤支行           31050182360000000855     191,583.52
 3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世博支行                   1001320629000034025     3,426,596.72

 4      商赢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583415201800028        199,545.6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      商赢智能健身(上海)有限公司                                    905080120190000888      4,999,430.32
                                       上海普陀支行

 6      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大连马栏广场支行       583415201800028        392,211.9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
 7      上海烨歆贸易有限公司                                          216180100100124737          1,106.33
                                       嘴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8      Star Ace Asia Limited                                           8032250000000069        53,068.57
                                       分行
                                       合计                                                  59,991,505.90

       注:Star Ace Asia Limited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账户为美金账户,截止

       2018年10月15日的账户余额为7,673.97美元,以2018年10月15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6.9154

       折算成人民币约为53,068.57元。

           公司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3280564500028)和

       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账号:216180100100116759)上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并已销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世博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等,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001320629000034025,截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12 时,专户余额为 154,962,404.33

                                                      3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
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秋芬、吴益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如与人民银行现行相关管理办法相冲突,则按人民银行现行相关管理办
法执行。)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4
    六、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