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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19-02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
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
中列报;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原“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原“应付利息”、“应
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
应付款”项目中列报;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
                                       1
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具体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受影响的报表项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票据           35,418,754.61                      3,500,000.00
应收账款          232,842,026.55                    134,265,919.76
应收票据及应收
                                   268,260,781.16                    137,765,919.76
账款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4,754,228.36
其他应收款         87,935,336.09    87,935,336.09   278,564,886.76   303,319,115.12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61,934,594.20                    190,450,738.34
应付票据及应付
                                   261,934,594.20                    190,450,738.34
账款
应付利息           31,500,000.00                     31,500,000.00
应付股利            4,549,300.00
其他应付款        362,446,643.56   398,495,943.56   262,900,150.46   294,400,150.46
长期应付款                          24,296,000.00                     24,296,000.00
专项应付款         24,296,000.00                     24,296,000.00
管理费用          377,539,098.53   262,059,968.25   233,545,763.75   149,063,291.92
研发费用                           115,479,130.28                     84,482,471.83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间数据,导致本期财务报表和
比较期间原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追溯重述数据只涉及 2018 年
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 2018 年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已经会计师审计。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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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三类;
    2. 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 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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