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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力特:总经理工作细则2017-11-0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总经理正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

的职责,使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不断提高经

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职权

    第二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总经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

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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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8.提出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奖

惩意见,决定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管理人员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

       9.代表公司对外处理日常业务;

       10.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方案,决定公司职工

的聘用和解聘;

       11.公司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时,在无法立刻知会董事会和

董事长的情况下,享有对突发重大事件的特别处置权;

    12.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班子工作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班子是指公司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总会计师)组成的高级管理人员一班人。

    第五条 总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

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和投资方案;

    3.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拟定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

劳动人事等计划及政策;

    4.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投资、合作经

营、合资经营、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融资等方面的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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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经营计划及工作报告;

    6.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的考核,

并决定他们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招聘、解聘;

    7.提出子公司级以上的机构设置、调整或撤消的意见,报

董事会批准;

    8.负责公司内部机构的日常稽核审计工作;

    9.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10.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具体负责分管业务及其管理工作;

    3.指导和监督分管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

    4.具体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工作,向总经理提出对

他们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招聘、解聘的具体意见;

    5.贯彻落实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经营核算和财务会计工

作,认真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税收政策;

    2.组织编制年度、中期及季度财务、成本(费用)、资金计

划,制订并落实完成计划措施,审查财务预算决算,定期组织经

济活动分析;

    3.负责起草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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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批准后监督实施;

   4.参与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年度计划的研讨和决策,负

责拟定公司财务年度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审查公司各项收支方案,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6.主管公司财务部工作并代表公司监督、管理各分支机构、

各所属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7.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管理、结算和监督;

   8.审核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审核公司经营核算和财务会计

报表和文件;

   9.对公司财务人员的使用、调配、晋升、奖励等有参与决

策权;

       10.贯彻落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

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行使公司经营管理职权

的议事决策机构。其基本职权是:

   一、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决定,研

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授予总经理职权内的有关事项;

   三、讨论决定总经理认为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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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总工程师和其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负责管理人员参加。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总经理

可决定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列席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设秘书一人,由总经理指定,秘书

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题的整理收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和

纪要整理。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题由总经理决定,或由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在工作分工范围内提出,交由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秘书报总经理审定。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确

的决策建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秘书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

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参会人员。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经

理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委托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

多数一致、总经理负责的原则,由总经理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

数意见后作出决定,对经会议讨论尚不作出决定的议题,总经理

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定而又不能形成多数一致意见

时,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决定,由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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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和执行。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

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议题及有关材料,会议讨论

情况和会议记录为公司核心机密,一切有关人员不得泄露,违反

规定者依照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总经理班子守则

    第十八条     总经理班子应认真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

度;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必须在公

司董事会和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第十九条     总经理班子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其

职权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其他地位及权利为己谋取

私利。

    第二十条     总经理班子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其他

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班子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其

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班子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班子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实行回

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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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遵守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离任审计制度的规

定。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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