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伊力特:因回购股份需通知债权人公告2019-01-1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股份需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回购股份需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预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
议决议公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公告》,该预案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74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1 亿元至 2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74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919 万股,占我公司目前总股本 44,100.00 万股的 2.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
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股份需通知债权人公告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1119 号大成尔雅 A
    座 20 楼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证券部
    登记时间: 工作日的 10:00-14:00;15:00-19:00
 3、申报时间:2019 年 1 月 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
 4、联系人:君洁、严莉
 5、联系电话:0991-3667490
 6、传真号码:0991-3519999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