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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 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3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 LTD.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发行公告签署日: 2017 年 8 月 18 日




                                       1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南山铝
业”)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28 号)核准。本次债券采用分
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
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首期债券已于 2015 年 9 月发行完毕,首期发行规模 15 亿元;山东南山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2、本期债券简称为“17 南铝债”,债券代码为“143271”。发行人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发行人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
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公
司债券。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
为 AA+ , 本 期 债 券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A 。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期 末 的 净 资 产 为
3,380,560.12 万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
司最近一期末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 19.98%,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21.9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8,656.43 万元(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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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期债券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
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
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
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
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
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
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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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
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山东南山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
                   指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山铝业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
本次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公司
发行首日、网下
                   指   2017 年 8 月 25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认购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投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指
资者                    止购买者除外)
主承销商、债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资信评估机构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网下利率询价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指
申购申请表              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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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17 南铝债”,债券代码为“143271”)。

    2、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已发行 15 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
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

    3、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
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公司债券。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
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应在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后连续两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债券回售


                                     6
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
告在指定的回售申报期间(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
至第 25 个工作日)实施回售申请。发行人在投资者回售申报结束之日发布回售
申报结果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最终票面利率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
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固定不变。

       11、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2、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13、利息登记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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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付息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16、到期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
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9 日,未回
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7、本金兑付登记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22 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 2020 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
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22 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8、本金兑付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
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9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

    20、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不向公司 A 股股东优
先配售。

    21、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1606036019200090846;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227327269352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8、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9、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9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7 年 8 月 2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7 年 8 月 24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5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 日
                         网下发行日
(2017 年 8 月 28 日)
       T+2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7 年 8 月 29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7 年 8 月 30 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上述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6.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24 日(T-1 日)9:00-12:00 期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10
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档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投资者填写的利率中有低于或等于最终发行利率的,所有低于或等于
发行利率的申报利率所对应的各档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取其中申购金额最大的
一档作为有效申购金额;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8 月 24 日(T-1 日)9:00-12:00 之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4)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见附件二,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1
    (6)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见附件三,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若投资者或产品需要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出具“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备案证明的复
印件(扫描件)。
    (8)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在规
定时间内收到的最后一份为准。
    传真号码:021-60933197、021-60933184;联系电话:021-60936932;联系
人:傅淼权。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T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
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
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
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 7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购入。


                                   12
    同时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
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公司债券。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
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
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8 月 25 日(T 日)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T+2 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24 日(T-1 日)前
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
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合格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
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申购意
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


                                    13
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 年 8
月 29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每个产品/证券
账户所缴纳的认购款须一笔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主承销商有权
确认对应的申购无效。划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和
“南铝债认购资金”字样,例如,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1234567890,则应在汇款用
途/附注里填写:1234567890 南铝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                      4000029129200448871
联行行号:                  27708291
大额系统行号:              102584002910
开户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一楼
开户行联系人:              凌燕
银行查询电话:              0755-82461390、82462546
银行传真:                  0755-82461390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T+3 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
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7 年 8 月 29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1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法定代表人:宋昌明
    联系人:隋冠男
    联系电话:0535-8616188
    传真:0535-8616230
    (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孙婕
    联系电话:021-60933183
    传真:021-60936933




                                   15
        附件一: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即构成申购人
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申购机构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机构适                            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适
用)                                              用)
证券帐户名称(上海)                              证券帐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Email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3+2年,询价利率区间4.5%-6.5%)
票面利率由低到高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
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票
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
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最
多可填写5档询价利率)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及盖章后,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于2017年8月24日(T-1
日)9:00-12:00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021-60933184、021-60933197;电话:021-60936932。
注:发行传真后请与主承销商确认。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
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
续;
3、本期发行的最终申购金额为本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本表的申购金
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
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
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
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个人投资者签名
                                                                                      年    月    日




                                                  16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期限3+2年,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
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投资者填写的利率中有低于或等于最终发行利率的,所有低于或等于发行利率的申
报利率所对应的各档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取其中申购金额最大的一档作为有效申购金额;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8%-9%。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
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8.00%                                   15,000
                  8.20%                                   16,000
                  8.40%                                   17,000
                  8.60%                                   18,000
                  8.80%                                   1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8.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9,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80%,但高于或等8.60%时,有效申购金额1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60%,但高于或等8.40%时,有效申购金额1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40%,但高于或等于8.20%时,有效申购金额16,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20%,但高于或等于8.0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交所证券账
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复印件、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文件(如需)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上传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021-60933184、021-60933197;电话:021-60936932



                                        17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

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

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

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

衍生产品等)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 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项);

( )六、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

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

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是( )否( )



                                                       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18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
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
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
损失。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
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参与债券认购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特别审
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中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签署栏:
    本机构/本人对上述《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
机构/本人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


特此声明!

                                                      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19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主承销商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