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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25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32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 南铝 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 南铝 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 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 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仁策先生主持,经审议
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
可/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监
管安排、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A 股
上市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称“配股”)时,亦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向
香港投资者配股。公司作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在香港证监
会就公司配股事项批准登记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登记。公司董事会授权吕正风先生、
刘春雷先生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
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会
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事项及
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
                                                                                  1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 A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股
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251,102,895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 2,775,330,868 股。配售
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
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
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配股比例具体情况请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
公告》(临 2018-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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