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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铝业: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2019-06-2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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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声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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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

第二节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6

第三节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1

第四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12

第五节   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3

第六节   担保人的情况.............................................................................................. 14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6

第八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7

第九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

第十节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以及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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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NANSHAN ALUMINIUM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镇前宋村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股票代码:600219

    法定代表人:程仁策

    成立时间:1993 年 3 月 18 日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265706

    电   话: 0535-8616188

    传   真: 0535-8616230

    公司网址:http://www.600219.com.cn

    电子信箱:600219@nanshan.com.cn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22,236.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48%;营
业成本 1,670,736.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44%;净利润 1,522,515,165.27 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7,977,104.68 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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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公司继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完善、优化产品
结构,其中铝箔生产线、中厚板生产线报告期内产能持续释放,原有生产线通过
改进加工技术等方式调整提高产量,公司产品销量增长。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报告期内公司铝制品产销率为 100%,
其中型材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加 13.05%;热轧卷/板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加
72.24%;冷轧卷/板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加 5.77%;铝箔产品对外销量较上年增
加 14.02%。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175,931.16                         41.61%
 非流动资产                                        3,054,002.23                         58.39%
 资产合计                                          5,229,933.39                        100.00%
 流动负债小计                                       913,001.06                          17.46%
 非流动负债小计                                     291,149.04                           5.57%
 负债合计                                          1,204,150.10                         23.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22,773.34                        73.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5,783.30                        76.98%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974,045.94
 其中:电、汽                                                                       22,523.54
       天然气                                                                          3,594.18
       氧化铝粉                                                                       53,725.46
       铝合金锭                                                                      135,275.90
       铝型材                                                                        406,827.45
       热轧卷/板                                                                     262,921.02
       冷轧卷/板                                                                     956,107.62
       铝箔                                                                          124,541.27
       其他                                                                            8,529.49
 其他业务收入                                                                         48,190.26
 营业收入合计                                                                    2,022,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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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度
营业利润                                                                      181,938.38
利润总额                                                                      183,166.81
净利润                                                                        152,251.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797.7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35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832.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681.7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483.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6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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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17 南铝债”,债券代码为“143271”)。

    2、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已发行 15 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为 7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

    3、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
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公司债券。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应在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后连续两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债券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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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
告在指定的回售申报期间(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
至第 25 个工作日)实施回售申请。发行人在投资者回售申报结束之日发布回售
申报结果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三年的票面利率为 5.37%,发行人有权决
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11、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2、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13、利息登记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8 月 29 日
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

    15、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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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16、到期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
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9 日,未回
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7、本金兑付登记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 2022 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 2020 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
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 2022 年 8 月 29 日之前的第 3 个工作日为本金及
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8、本金兑付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
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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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0、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不向公司 A 股股东优先
配售。

    21、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 1606036019200090846;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227327269352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 2019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山东
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5 南铝 01、15 南铝 02 及 17 南铝债跟踪评
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9)100182】,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维持级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8、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9、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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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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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49,100.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1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基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用途符
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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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流动比率                                                     2.38             2.01
 速动比率                                                     1.81             1.40
 资产负债率(%)                                             23.02         24.72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81         21.64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01、2.38,速动比率分别为 1.40、1.81,同比均出现提高。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
最近两年,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4.72%、23.02%,维持较低水平;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1.64、12.81,保持较高水平。综上,发行人在报
告期内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2018 年,发行人按时偿付各项债务,信用记录良好。经与发行人沟通,发行
人偿债意愿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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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018 年,发行人严格遵守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
条款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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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担保人的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设立日期:1992 年 7 月 1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工商登记号:9137068116944191XU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265706

    联系方式:0535-8802528

    传真:0535-8666856

    南山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3.72%的股权,通过怡力电业间接持有 23.53%的股
权,合计持股比例 47.25%,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南山集团总资产为 1,329.30 亿元,净资产为 638.8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1.94%,流动比率为 1.30,速动比率为 0.86(以上数据经
审计)。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南山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及时偿
还到期债务,未发生违约行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有违约现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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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估,南山集团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联合【2019】9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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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本期债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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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5
南铝 01、15 南铝 02 及 17 南铝债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9)100182】,
维持 15 南铝 01 和 15 南铝 02 的 AAA 信用等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
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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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2018 年度,本期债券按时偿付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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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以及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
                                         息

    2018 年度内,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等履行
相关职责,包括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开展偿付利息等工作,并持续跟踪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等。

    2018 年度,不存在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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