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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商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2020-04-10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文件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拟定 2019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0,96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110,106,48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75,574,100.29 元结转以后年度。

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和股东分红回报,兼顾了公

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利润

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