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9-082 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已作出
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仲裁申请
人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利投资”)、海南天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利
度假”)、海南天利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利酒店”)的控股股东。
3、涉案的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 774,852,859.16 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天利投资、天利度假、天利酒店在公司收购前,因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就《海
口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招商框架协议书》及相关协议的争议,与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天利(海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以下统称为“申请人”),以海口市人民政府
为被申请人,就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合作纠纷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中国
贸仲”)提起仲裁。
中国贸仲已作出(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14 号《裁决书》,仲裁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应
向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且被申请人应自裁决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海口市人民政府
认为中国贸仲作出的仲裁裁决内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范围,且违反《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第四中院”)申
请撤销仲裁裁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刊登的临 2018-134 号、临 2019-045 号、临 2019-066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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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北京第四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京 04 民特 254
号),裁定驳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中国贸仲作出的(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14 号仲
裁裁决的申请。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第四中院已驳回海口市人民政府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但仲裁裁
决内容尚未被有效执行。因此,公司目前暂无法确定具体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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