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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告2014-10-30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8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00 在广州市广

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到董事 8 名,独立董事张楠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

议,特委托独立董事马荣璋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谢亮董事长主持此次

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期初数进行调整的议案》。(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14-084”)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部分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4-085”)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认购恒佳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专项用于广西晶联扩产项目的议

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4-086”)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是:

    201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 24,940 万

股变更为 26,212.264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

现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内容如下:

    第三条

    原文:“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7000 万股,于 2000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证券交易所”)。

    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广东广晟有色金

属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 36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

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7000 万股,于 2000 年 5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证券交易所”)。

    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广东广晟有色金
属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 36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 1,272.2646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第六条

    原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940 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12.2646 万元。”

    第十九条

    原文:“公司原发起人为: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海南国际(海

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中技海南实业公司;出资方式:除海南国际(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

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入股外,其他四家发起人均以现金方式入股;出

资时间:1992 年 12 月。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24,94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控股

股东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公司原发起人为: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海南国

际(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交通银行海

南分行、中技海南实业公司;出资方式:除海南国际(海外)投资有

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入股外,其他四家发起人均以现金方式

入股;出资时间:1992 年 12 月。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26,212.2646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

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4-087”)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