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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6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5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
路 157 号保利中汇大厦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监事会主席陈泽兴先生主持此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在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
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
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1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公
告“临 2015-054”)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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