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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14广晟债”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公告2016-09-22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6-07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 广晟债”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1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6 年 9 月 22 日
 赎回数量:290,000,000 元(2,900,000 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308,850,000 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6 年 9 月 26 日
 债券摘牌日:2016 年 9 月 26 日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 广晟债、122326。
    3、发行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2.9 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
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660 号”。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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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债券利率:6.5%(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固定不变),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4 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止。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 2015 年起每年 9 月 25 日为
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
    10、兑付日:2017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
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6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2014 年 12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12、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成功发行“14 广晟债”公司债券,2016 年 9 月 26 日为
第二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可于“14 广晟债”第 2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赎回“14 广晟债”的议案》,决定在“14 广晟债”存续期第 2 年末
行使赎回选择权,放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14 广晟债”全部赎回。其中:
    1、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2016 年 9 月 21 日收市后在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4 广晟债”的全部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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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赎回价格:106.5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此外,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4 次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4 广晟债”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16-062”、“临 2016-067”、“临 2016-069”、“临
2016-070”),并披露了《关于实施“14 广晟债”公司债券赎回的公
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71”),通知“14 广晟债”公司债券持
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事项。
    三、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
    2016 年 9 月 21 日为“14 广晟债”的赎回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2 日为“14 广晟债”的停牌起始日,2016 年 9 月 26 日“14 广晟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公司债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290,000,000 元(2,900,000 张)
    2、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308,850,000 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16 年 9 月 26 日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司债本金赎回金额为 290,000,000 元 ,占“14 广晟
债”发行总额 290,000,000 元的 100%,同时兑付第 2 个计息年度利
息 总 额 为 18,850,000 元 , 共 计 影 响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308,850,000 元。公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
用造成影响。
    四、本次公司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14 公司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本次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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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32 楼
联系人:王东、王俊杰
联系电话:020-87226381、020-87705052
传真:020-87649987
(二)主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1 层
联系人:张晓斌、寇琳、王星辰、金蕊、张学孔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邮政编码:518026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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