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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08-12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7-0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价于 2017 年 8 月 7 日、8 日、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近期公司主要稀土产品氧化镝、氧化镨钕等涨幅居前,其
他稀土产品均有不同程度上涨。虽然稀土产品价格出现上涨趋势,稀
土市场需求温和回升,稀土行业整体经营形势得到一定改善,但稀土
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稀土行业整体供求局面未发生根本改变。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除公司前期已对外披
露的 2017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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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控股股东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
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
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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