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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18-04-2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8-0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富远公司”);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公

司”);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广东

广晟智威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威公司”);广东广晟有

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拟为富远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 4,500 万元。

    拟为兴邦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兴邦公司其它股东拟

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 0 元。

    拟为嘉禾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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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禾公司其它股东拟

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拟为智威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智威公司其他股东拟

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拟为进出口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的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54,600 万元,进出口公司实际使用

担保金额 45,773 万元。

    ●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上述企业实际担保余额:

56,273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或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是: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2018 年,

公司根据《担保法》,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富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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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为兴邦公司的金融

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兴邦公司其它股东拟以其自

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为嘉禾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嘉禾公司其它股东拟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反担保;为智威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

智威公司其他股东拟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为进出口公

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内,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

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富远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坝头镇程西村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稀土分离冶炼开发。销售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

土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按[2003]粤外经贸发登私字第 292 号资格证书经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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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富远公司资产总额 6.34 亿元,负债总

额 2.67 亿元,净资产 3.67 亿元,资产负债率 42.11%。2017 年实现

营业收入 3.05 亿元,净利润 925 万元。

    2、被担保人二:兴邦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德庆县工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华畅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自营出口:高纯单一及多元氧化镧、铈、

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

品;草(碳)酸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

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系列产品。(应经审批而未审批

的不得经营)。购销:荧光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兴邦公司资产总额 2.58 亿元,负债总

额 1.47 亿元,净资产 1.11 亿元,资产负债率 56.98%。2017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3.60 亿元,净利润 1828 万元。

    3、被担保人三:嘉禾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清远市经济开发实验区 4 号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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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6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

土应用产品、稀有金属、有色金属(不含钨、锡、锑等属国家专营、

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金属)。销售:各种化工原材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嘉禾公司资产总额 1.82 亿元,负债总

额 1.13 亿元,净资产 0.69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09%。2017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45 亿元,净利润 370 万元。

    4、被担保人四:智威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西河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钕铁硼合金稀土磁性材料、有色金属合

金产品;收购、销售:稀土分离产品、稀土合金、矿产品(不含国家

专营专控产品)、矿产品生产用原辅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智威公司资产总额 1.37 亿元,负债总

额 0.59 亿元,净资产 0.78 亿元,资产负债率 43.07%。2017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18 亿元,净利润 1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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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被担保人五:进出口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4 号东环商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严小必

   注册资本:5001.5 万元

   成立日期:1985 年 2 月 5 日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

售:有色金属材料。(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 13.57 亿元,负

债总额 11.58 亿元,净资产 1.99 亿元,资产负债率 85.34%。2017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34.03 亿元,净利润 191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拟发生的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与具体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进出口公司、富远公司、兴邦公司、嘉禾公司

和智威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具有偿还债

务的能力。为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在银行借款方

面提供担保,将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

用。同时本公司可以随时监控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控制风险。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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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满足

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均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

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担保的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整体风险不大。我

们一致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67,100 万元人民币担

保(不含本次担保),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金额58,155万元,实际使

用担保金额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19%,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富远公司、兴邦公司、嘉禾公司、智威公司和进出口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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