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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独立董事意见2019-04-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增加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
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及现金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德庆
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公司”)进行增资,将有
利于优化兴邦公司财务结构,提升融资发展能力;促进技改增效,提
升企业盈利水平。通过此次增资将降低兴邦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企
业利润增长点。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表决程序合法,同意本
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
    四、《关于 2019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
限及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有色金
属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有色金属产品
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同意本次套期
保值计划。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郭勇                              朱卫平



        沈洪涛                              徐驰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