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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75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事宜,
并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全面、准确地体现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突出公
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扩大公司规模化效应,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
司”变更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Co., Ltd.”变更为“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Group Co., Ltd.”。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说明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升路 9 号
    原邮编:116036
    变更后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 699 号(准确注册地址以工商核准的营业
执照登记信息为准)
    变更后邮编:116037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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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73,323,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公
司股份总数由 8,144,309,682 股增加至 8,217,632,68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144,309,682 元增加至 8,217,632,682 元。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公司拟变更名称及注册地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手续完成后注册
资本的变更、累积投票制具体细则的制定与实施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
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注册名称: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条     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
             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Co.,   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Group
             Ltd.                                   Co., Ltd.
             公司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升路 9 号    公司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 699 号
  第五条
             邮     编:116036                      邮     编:116037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4,430.9682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1,763.2682 万
  第六条
             元。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4,430.9682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821,763.2682 万股,均
 第十九条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第八十二条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二款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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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证券简称不变,仍为“广汇汽车”;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600297”。
    2、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变更前原有债权、债务以及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均不因公司名称、注
册地址变更而发生变化,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
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3、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
注册地址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上述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上述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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