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8 年度,广汇汽

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

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薛维东先生及程晓鸣先生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梁永明、程晓鸣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

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担任。

    2018 年 4 月,董事薛维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有职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陆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同意增补陆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董事张健先生及独立董事程晓

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

梁永明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召开情

况具体如下:

    1、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7 年审计工作报告》、《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风险控制

与审计部 2018 年工作计划》;

    3、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控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实

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4、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5、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全程跟踪督促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开展工

作。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

公司财务部等部门对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

确定了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多次督促要求会计

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外勤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将有关进展

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鉴于该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

验以及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较为了解,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

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有关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普华永道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三)指导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18 年末,公司全面启动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积极履职、勤勉尽责,

从年审工作统筹计划环节开始深度参与,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会计、审计评估以及上市公

司规范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根据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情况,对公司与

会计机构制定的年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和把关,并与公司及年审会计机构保持良好的前期

沟通,有力确保了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18 年度第一季度财务会计

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公司核心财务

指标各期变化趋势,认真审慎地对公司年度内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定期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发展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2017 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993,788,8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5 元/股,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0,660,042.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到位,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本次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全部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项

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940,660,020.00 元,累

计使用人民币 7,940,660,02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339,820.00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216,317.12 元,其中人民币 4,876,497.12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

息。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了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履

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19 年度,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继续加强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相关监督和审核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运转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