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 155 号公司 9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70,877,3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1.675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董事局副主席
陈茵女士、郭凌勇先生、汤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局主席提议并经董事局半数以上董
事同意,推举董事俞卫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2 人,董事李光宁先生、陈茵女士、汤建军先生、
郭凌勇先生、刘亚非先生、刘克先生、谢伟先生,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江
华先生、谭劲松先生、张利国先生、张学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葵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3、董事局秘书侯贵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租赁住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69,687,790 99.8226 826,260 0.1231 363,290 0.0543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开展租赁住房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69,687,790 99.8226 826,260 0.1231 363,290 0.0543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40,584,921 95.4846 29,917,229 4.4594 375,190 0.056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开展
租赁住房资产
1 157,308,707 99.2494 826,260 0.5213 363,290 0.2293
支持专项计划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局全权办理本
2 次开展租赁住 157,308,707 99.2494 826,260 0.5213 363,290 0.2293
房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3 128,205,838 80.8878 29,917,229 18.8754 375,190 0.2368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3 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卫、吴肇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