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8-26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 田 阡
宋 林
宫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