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股份:关于审议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议案中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说明公告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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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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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议案中
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星
期二)发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关于继
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告2017-093号)。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范红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峰、
董事、副总经理王山水、董事刘志立作为关联董事参与了该项议案的审
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时,
董事长、总经理范红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峰、董事、副
总经理王山水、董事刘志立应当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议案》未准确统计表决结果。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于2017年9
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重新审议《关于继续推
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三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
议案获得通过(详见公告2017-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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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对证监会及交易所各项规则、制
度的学习,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