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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
供的资料,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与控股股东恒力
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
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独立董事:


      李   力         程隆棣         傅元略



                                                       2018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