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10-2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激励;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份的活动。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职工。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对以下交易事项: 一、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董事会对公司各项投资的资金运用权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限(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其他各
等) 项风险投资)为年度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
(三)提供财务资助;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单项投资金额不超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超出上述权限的投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会审议决定。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
(八)债权、债务重组;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政策、核销与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转回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十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意见认定的其 (三)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达到以下标准
他交易。 之一时,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董事会对公司各项投资的资金运用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权限(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其他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各项风险投资)为年度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 计算数据;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单项投资金额不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超出上述 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权限的投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政策、核销 超过 1000 万元;
与转回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准之一时,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为计算数据;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100 万元。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绝对值计算。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本条所指的交易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
万元; 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 让研究与开发项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意见认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定的其他交易。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四)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
超过 100 万元。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其绝对值计算。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对外投资、资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产的购买和出售的权限为交易标的额不超过 计算数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
(含 10%,不包括关联交易)。超过上述权限 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
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二、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的权限 万元;
为: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标准的对外担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保事项。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限为: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总额低于 3000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万元,或者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对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对外投资、资产
的购买和出售的权限为交易标的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含
10%,不包括关联交易)。超过上述权限范围内
的事项,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的权限为:
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标准的对外担保
事项。
三、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限为: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
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
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