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将审议《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 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双方确定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交易价格。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由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3、我们对本议案的内容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 李 力 程隆棣 傅元略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