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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8-00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4 月 3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
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南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为人民币 190,908,314.78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 19,090,831.48 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71,817,483.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10,237,738.35 元,减去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共计 15,965,163.00 元,累计可供股


                                    1
东分配利润为 966,090,058.65 元。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443,476,75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4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512,977.00
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7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79%,低于 30%,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
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
报,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编制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保荐机构
和会计师分别出具了《江西联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和《江西联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18-008 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编制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09 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09 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宋荣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总裁孙宁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宋荣华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宋荣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的有关规定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宋荣华先生符合各项任职资
格,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宋荣华先生简历如下:
    宋荣华,男,汉族,1979 年 11 月出生,江西农业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
动化专业学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江西联创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显事业部工程部副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
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2014 年 9 月起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
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江西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
与银行合作现状,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如下综合授信额度(敞口
类额度),该额度亦可用于在申请银行授信时有总部授权需要的子公司:

   序号                    融资银行                   授信金额(万元)

    1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1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南湖支行              55,00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5,000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5,000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00


                                      3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5,000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50,000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30,000

    11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5,000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5,000
                           合计                         390,000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授信品种,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有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9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有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其中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00 万元,为财政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2,000 万元, 并将公司持有的北方联创通信有限公司 28.15%股权质押给
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中心。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4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
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
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银行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为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有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
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5
金额为 1,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
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为 7,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
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为 7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18 年年报的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
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华联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 万元,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 2020 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7 年度的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能
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 2018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18 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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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曾智斌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在如下额度范围内在江西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8 年预计金额
    在关联银行存款        江西银行           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在关联银行贷款        江西银行          不超过 125,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11 号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12 号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监管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一、二、三、四、十二、十九、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项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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