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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2017-08-31  

						                                                               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中航电子”)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

第八会议中审议的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天电子”)、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仪表”)

增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凯天电子、华燕仪表增资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凯天电子、华燕仪

表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行为,通过

本次增资,可以提升凯天电子、华燕仪表资本实力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而

扩大凯天电子、华燕仪表的业务规模,提升其制造、生产能力,维护投资

者利益,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就本次增资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扩股协议》和《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内容及形式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航电子



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凯天电子、华燕仪表增资的议

案。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             ________
                    杨有红                  熊华钢




            ________             ________
                    陈安弟                  刘洪波
@                                                              中航电子



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己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凯天电子、华燕仪表增资的议

案。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熊华钢




                    陈安弟
                                         刊Jf「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