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 2019-023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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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财政部于 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公司相应对会计政策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 3 月 31 日《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 5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中的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
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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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
和防控公司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以及其会计处理进一
步明确;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上述新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些新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
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修订的主要内
容包括:第十四条“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应用本准则第三章第三节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所发生的租赁业务主要为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
租赁业务。根据新租赁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上述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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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
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
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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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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