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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地集团:2017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8-3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2-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半年,集团审计监察部对金地集团华东、华中、东北区域及城市公司、

金地美国公司、金诚信小额贷、稳盈互联网金融等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并组织各区域、城市

公司对上半年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主

要业务包括:销售、成本及采购、工程管理、资金、投资、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募集等。

通过风险检查、内控评估、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具体评

价结果阐述如下:
         1、 内部环境
         1.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一套以《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
         度》为具体规范的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
         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
         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
         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三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
         会 14 名董事中,有 5 名独立董事。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涉及专业的事
         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
         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
         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2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在内控职责方面,明确各控股公司第一负责人为内控第一责任人,督促落实各部门内控职责,
         同时在金地商置、金地物业设置专职内控评估机构,各区域公司和城市公司设立内控兼职人员,组织内
         控优化和改进,集团总部开展内控培训宣传,提升各级员工的内控意识、知识和技能。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负责相关内部控制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并通过自我评估和日常检查,不断
         梳理优化内控体系;金地管理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优化工作;审计监察部对各公司内控的
         设计与执行进行检查,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推进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
         1.3 内部审计

                                                                                                    -3-
    公司审计监察部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实施工作。《内部审计制度》明确规定内部审计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内部审计日常工作在执行董事、董事长
的领导下独立开展,保证了审计监察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有效发挥监督、评价和服
务职能。
    审计监察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通过执行内控审计及专项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合规性等发表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并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
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及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通过内部审计,
促进各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1.4 人力资源政策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
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公司提倡“用心做事,诚信为人”,职业操守是公司判断人才的首要标准。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员
工聘用、薪酬、考核、晋升、奖惩等规范,建立各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每年金地管理学院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人员进行培训,培养和提升相关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1.5 企业文化
    公司以“做中国最有价值的国际化企业”为愿景,以“用心做事,诚信为人;果敢进取,永怀梦想”
为核心价值观。公司的发展理念包括“发展才是硬道理;业绩决定价值,竞争决定存亡;以创新求新发
展,以开放求大发展,以一致求长发展”,公司的客户理念包括“客户是发展之源,客户满意是检验工
作的最终标准,客户价值决定资源配置,每个金地人都是客服经理”,公司的人才理念包括“树人重于
树楼;崇尚业绩,优胜劣汰;德才兼备,用人之长;有胆有识,敢作敢当;成就最有价值的管理专家”
等。为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及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实施环境非常重视,对企业文化和价
值观进行深入研究、宣讲、传播,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
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2017 年上半年针对市场竞争态势变动,公司由相关部门负责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
场竞争、资源供给、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外部风险因素以及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研究开发、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营运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研究,并采用定量及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
及评估,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综合运用各种渠道,以合理的价格获取优质的土地资源,严
格控制成本,积极开展成本对标,优化成本适配,加强费用预算管理及监督,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应
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持续提升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能力。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3.1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4-
    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管理、招标及供应商管理等环节均进行了职责划分,
对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对各个环节的不相容职务
如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均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2 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制定了《金地集团总部工作审批权限表》、《金地集团住宅业务——集团、区域、试点深耕城
市权责分判表》、以及《代建业务权责分判表》,明确了各项业务的审批权限、流程和相应职责。公司
及各控股公司的日常审批业务通过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自动控制以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对
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
3.3 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在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规定前提下,制定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等规定,从制度上完善和加强了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的职能和权限。《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费用报销与借支管理程序》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差旅费管理程序》、《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付款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各种款项
的审批管理。公司的核算工作实现了信息化处理,为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提供了保证。
3.4 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程序》,明确规定了资产记录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
资产建立台账进行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
触和处置财产,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3.5 预算控制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程序》,就预算的职责分工、预算编
制基础、预算编制审批、预算指标分解、预算考核分析等有关内容做出了规定。公司通过编制营运计划
及成本费用预算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
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并通过对预算外费用严格审批、对营运计划的动态管理以强化预算约束。
3.6 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上半年更新了《金地集团住宅项目运营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了
运营管理相关主体的权责及内容。公司通过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公司运营的信息化管理。公司经理
层通过经营例会、项目巡检等形式,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3.7 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实施以平衡计分卡(BSC)为核心的组织绩效管理,从财务、顾客、内部运作和学习成长四个维度
出发制定考核方案并据此对集团总部、区域公司和城市公司进行考核。公司每年组织季度考核、年度考
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在下列主要业务活动中综合运用,对各种业务及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促进内部
控制有效运行。
3.7.1 销售管理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销售管理各方面业务的管控措施,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已颁布《营
销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招标流程,有效控制营销费用;在项目销售管理方面,公司颁布了《住宅项目营

                                                                                         -5-
销管理程序》,对项目营销标准动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降低销售风险,确保营销策划、销售管理工作有
序开展。遵循流程明细、授权审批和岗位责任分离原则,公司通过明源销售管理平台对项目定价、认购、
折扣、签约、回款等业务实施全程控制和记录;在销售风险管理上,推进销售法律风险检查和防范工作,
规范销售行为;在回款方面,规范签约条件及回款期限,规范销售业务审批流程。
3.7.2 成本及采购管理
    公司成本管理部已制订了包括《金地集团住宅产品配置、量化设计及成本限额标准》、《金地集团责
任成本管理制度》、《成本信息管理制度》、 金地集团精装修成本管理作业指导书》、《成本测算编制指引》
等成本管理制度,公司使用成本管理软件,对项目运作全过程成本信息进行计划管理和动态跟踪记录。
各公司成本部和财务部通过定期的成本盘点、清查工作,保障动态成本数据准确性,集团和区域通过开
展成本检查等工作对成本信息反映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
    公司成本管理部已制订了包括《金地集团工程成本与监控程序》《金地集团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金地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金地集团战略采购工作程序》、《金地集团项目工程合同付款作业指导
书》等成本管理制度,加强集中采购、推行战略合作采购模式,充分使用信息平台提升采购的效率和透
明度,通过招标方式,严格进行资质预审、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择
优选择供应商,以保证采购成本和质量的合理性;通过集中采购,整合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最大限度
发挥采购量的优势以实现规模效益;通过战略合作,在对关键产品/服务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与评价为最优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以达到最优采购绩效;公司各项目公司均使
用采购平台,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在采购付款环节,加强了支付环节的核对和审查及对供应
商的后评估,以保证付款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3.7.3 资金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部已制订了《金地集团现金流管理制度》、《金地集团业务付款管理办法》、《金地集团
资金中心资金业务和会计核算指引》、《金地集团资金管理指引》等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
结算的要求,对资金业务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证资金安全。集团设立资金中心,
对公司和各项目公司的融资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银行账户开销户均需得到资金中心的审批
确认;融资业务由资金中心统一管理,项目公司对外进行融资,须在资金中心统一安排下,经审批后进
行;付款方面,主要经营付款亦由资金中心进行统一结算。同时,资金中心还通过定期编制年度资金计
划和月度动态滚动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并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实时
调整资金安排。
3.7.4 投资业务管理
    公司已制订了《金地集团项目经营方案评审程序》,并在上半年更新了《金地集团住宅项目投资管理
程序》。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就投资方向与范围、资金来源、投资决策权限、投资管理程序、投资计划和统
一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等有关内容做出了规定,保证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安全,确保了投资回
报效果。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坚持“智慧拿地、严控风险”的投资理念,通过合作开发、项目收购等方式,
多方面拓展投资渠道。项目评审重点考虑价格合理性、风险可控性、收益可行性,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
对重大投资进行决策(董事会决议)。
3.7.5 对子公司的管理

                                                                                           -6-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构建集团、区域、城市的三
级架构体系。在三级架构体系下,集团对区域和城市公司的授权和职责划分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集团
职能部门统一制订制度,对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并通过内部审计、专业检查、项目巡查等手段,检查、
监督公司各层级职责的有效履行。
1) 公司已经制定《金地集团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等制度,规范各子公司组织架构、人员编制、
   薪酬预算以及管理人员及关键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晋级、降职,保证子公司人才能够得到科学、
   合理的培养与发展。
2) 公司制定了《集团下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集团下派成本负责人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了集
   团战略在子公司的贯彻实施,促进各子公司良好地执行集团所制定的重大制度,并保证各子公司及
   时、准确、真实和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促进集团内各子公司工作成果、经验的交流、共享和应用,
   强化了对区域公司及城市公司的管理。
3) 重大事项报告与审议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报告渠道和方式。公司集团各职能部门制定了各类上报
   信息的要求和模版,建立了包括投资例会、经营例会等在内的定期、不定期专题办公会议制度,以
   把握集团的整体经营状况,并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子公司定期向集团上报各类经营信息,对临
   时重大事项,即时向区域或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做专项报告。
4) 财务核算管理方面,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等法规要求制定了包括《金地集团会计管理
   制度》、《金地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等,指导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财务报告期末,各控股公司须按
   照集团财务管理部发布的“结算通知”要求报送财务报表,并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对各公司的核算质
   量进行考核。
5) 对于新并购的子公司,公司加强业务整合的同时,还通过内部培训和企业文化宣讲,加快企业融合
   进程;通过应用集团统一使用的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内部信息及时传递。
3.7.6 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
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对其进行评价并按规定披露。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
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时,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的意见。
3.7.7 对外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担保业务进行控制。
在《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里明确集团向外提供担保时,必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除地产子公司银行按揭
业务外,下属子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特殊情况下需要担保的,需要经过集团总部批准。由于项目经
营过程发生无法避免的担保业务时,均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定担
保事项则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予以实施。对外提供的担保在必要时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以规避由担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7.8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7-
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由集团资金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并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7.9 信息披露业务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金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通过分级审批控制和责任追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
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对监管部门披露要求的及时获取及实时跟踪。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资本运营
部负责起草,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加以披露。公司选择《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作为公开信息披露的渠道,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公司资本运营部设专人负责回答投资者提问,相关人员以公开披露的信息作为回答投资者提问的
依据。同时通过公司外部网络中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与更广大的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
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公司对所披露信息的解释由董事会秘书执行,其它当事人在得到董事
会授权后可对所披露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资本运营部根据信息披露需要在全公司范围内收集相关
信息,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所有相关人员均应履行保密职责,凡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对相关责
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并视情形追究法律责任。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经制定了包括《金地集团总部信息敏感岗位控制程序》等在内的各项制度,规范公司内经营
信息管理。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
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并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
    公司持续地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决策及运营效力,集团信息事业部作为信息化工作的执行及管
理机构,负责公司财务系统、业务运营系统和办公管理系统的规划、开发与管理,负责组织公司各类信
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在全公司范围内提供信息系统共享服务。建立了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颁布了
《第三方信息安全管理程序》,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积极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公司还将持续优化信息
流程并进行信息系统的整合。
    在与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和员工关系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道,在完善沟通
的同时发挥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作用。对客户,公司本着“客户至上”的理念,设立多种投诉沟通渠道,
与客户进行良性互动;对投资者,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
电话、电子邮件、访问公司网站、直接到访公司、参与公司组织的网络路演和见面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
息,公司建立网络辅助系统及时响应投资者的各类需求,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互
动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对员工,设立五种沟通渠道,保证沟通顺畅有效;对合作伙伴,倡导合作
互利共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5、内部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起涵盖集团、区域、城市公司三个层面的监督检查体系,审计监察部门和集团其它职
能部门或聘请的第三方对各业务领域的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及评估,保证控制活



                                                                                        -8-
         动的存在并有效运行。审计监察部门执行内部反舞弊职能,并负责处理投诉和举报事宜,有效发挥其监
         督作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政策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市场风险、投资决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

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及资产资金管理风险等。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营收入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报金额           表经营收入 1%              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表经营收入 0.5%
                                                 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1%
     利润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报金额           表利润总额的 5%            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表利润总额的 2%
                                                 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报金额           表资产总额的 1%            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表资产总额的 0.5%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等对
                      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
                      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
                      准确的目标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或间接财产   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3%<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9-
                   0.5%                      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0.3%
                                             额的 0.5%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个别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但对财务报告目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

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目前运行状况良好。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 10 -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内控自评及内控监督检查、合规反腐报告制度等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构成

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下半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执行及监督检查,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

整性,以及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董事长:凌克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