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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地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发出召
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确认股票期权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剩余未行权完毕的激励对象为 8 名,剩余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量
为 95.18 万份,目前拥有行权权利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1/2/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