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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地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出召
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
响,对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