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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地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五名,监事徐倩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杨
伟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四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工
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
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2018 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
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后认为:本社会责任报告的
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四、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
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五、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2017 年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
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原准则的差异、
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对该第一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