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关于控股股 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常桂华、刘向明、张宁杰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