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湘潭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的独立判断,就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与动能供应相关资产的议案》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评估”)作为本 次收购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核查其评估资质证明、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中和评估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合法评估机构,出具了科学、公正的评估报告。 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 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理顺业务关系,更好的控制内部成本,减少内外 协调环节和关联交易,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