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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电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7-30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9 临- 04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9]1084 号),该函件内容如下:
    2019 年 7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
告》,称将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长沙水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泵厂)
70.66%的股权,挂牌底价为 1 元。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根据公司近三年年报,长沙水泵厂 2016-2018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72.34
万元、-1700.48 万元、-28,658.25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
末的净资产分别为 26,567.83 万元、24,867.35 万元、-3,665.67 万元。2018 年
度,长沙水泵厂同比净增加亏损 26,957.77 万元,净资产由正转负。请公司:(1)
补充披露长沙水泵厂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以及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2)结
合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企业经营业绩、竞争格局、产业链上下游情况等,
说明长沙水泵厂常年亏损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3)说明 2018 年市场环境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长沙水泵厂亏损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损失是否均
为当期发生,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公司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公司公告,截止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为长沙水泵厂及其下属
公司提供担保共计 70,000.00 万元,实际使用额度 59,739.39 万元;公司应收长
沙水泵厂及其下属公司的往来款共计 31,875.02 万元,借款 16,056.44 万元。请
公司:(1)补充披露为长沙水泵厂提供担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结合长沙水泵厂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说明向其提供大额担保的具体用
途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应收往来款和借款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具体用途
去向,如相关款项为近 3 年内发生,说明向持续亏损的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合
理性;如相关款项账龄超过 3 年,说明长期未予收回的原因;(4)请公司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公司公告,长沙水泵厂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电长泵铸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泵铸造)、湖南湘电长泵特种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泵特种泵)涉及
多起诉讼,均存在银行存款冻结情形,其中长泵铸造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
被冻结过户。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长沙水泵厂及其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
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案由、诉讼对方、诉讼金额等,核实相关事项是
否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公司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披露义务;(2)结合公司
近期披露的多起诉讼事项,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充分提示公司在生产经
营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3)截至目前公司上述诉讼和冻结事项的相关进展,上
述资产冻结和诉讼事项是否对公司本次转让长沙水泵厂股权产生障碍及公司的
应对措施,是否在评估中充分考虑上述情形。
    4.评估报告显示,本次公司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流动资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分别为 61.65%、57.71%和 100.73%。请公司结合流动
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分析上述评估增值的原因和合理性。
    5.根据公司公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沙水泵厂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
财务信息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 27-00056 号审计报告,请公司补充披露该审
计报告。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8 月 5 日之前披
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现正在组织相关人员着手问询函回复工
作,待回复文件完成编制后再按要求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