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7-19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长刘让先生提
名,经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冯育菠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冯育菠先生的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2、冯育菠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
3、未发现冯育菠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也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聘任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冯育菠先生任职资格均合法、合
规,冯育菠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上述聘任事项没有异议。我们同意聘
任冯育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牛耕、倪晓滨、罗瑶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