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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润乳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04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5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

   昌公路 2702 号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564,9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4.886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疫情期间不

  举办大规模集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

  方式参会。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冯育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0,465,995        99.9179   98,952          0.0821       0       0.0000



  2、 议案名称: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0,513,875        99.9576   51,072           0.0424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