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9-11-12
股票简称:中远海特 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19-046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开展在建船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60亿元,租赁期为10
年。公司以船舶租金的形式,按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在租赁到期后
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一、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远海特”
或“公司”)融资渠道,降低整体融资成本,经公司前期深入研究,
拟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为公司部分在建船舶的建造款进行融资安排。
现经公司综合评选,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
(简称“交银租赁”)及工银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简称
“工银租赁”)开展相关在建船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简称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标的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11
月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简称“船厂”)签订了五艘62,000
吨多用途纸浆船的建造合同,合同单船船价为23,260万元人民币,项
目总投资额约为116,3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项目的
五艘船均已开工建造,其中一号船“中远海运卓越”轮已于2019年9月
接船交付使用,其余四艘船舶(船厂编号为“N1002-N1005”)按计划
将在2019-2020年完成交付。
经过对与融资租赁相关会计、财税、法律等政策的认真研究,公
司认为当前在造的N1002-N1005四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可适用于融
资租赁,且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计划单船的融资租赁比例为船款的70%,四艘船舶的融资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租赁期为10年。公司以船舶租金的形式,按
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在租赁到期后以1元的价格回
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公司拟以直租模式(由出租人先拥有资产再租赁给承租人,不同
于售后回租)开展融资租赁,相关船舶由租赁公司出资完成投建,再
租赁给公司运营。该四艘船舶此前已由公司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
公司签署建造合同,并已支付部分进度款项,将通过以下流程完成融
资租赁安排:
1、公司、船厂、租赁公司签署《船舶建造合同转让协议》,租赁
公司按协议向船厂支付造船款。船厂向公司退回原已支付的造船进度
款;
2、公司、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按合同以船舶租
金的形式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
3、租赁到期后,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其中,经多方比选和商谈,公司拟与交银租赁就N1002-N1003两艘
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开展融资租赁安排,与工银租赁就N1004-N1005
两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开展融资租赁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在船舶
资产转移至租赁公司后,公司仍将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并计提相关折旧费。
三、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银租赁
公司全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炯
注册资本:8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
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
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
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
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二)工银租赁
公司全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桂才
注册资本:1,8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广场东路20号
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
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
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进出口业务。
四、本次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条件项目 交银租赁 工银租赁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或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全
出租方
其全资子公司) 资子公司)
承租方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62000 吨多用途纸浆船 N1002、 62000 吨多用途纸浆船 N1004、
租赁物
N1003 N1005
单船不超过 1.65 亿元人民币; 单船不超过 1.65 亿元人民币;
融资金额
融资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 融资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
名义年利率
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点
(含税)
租赁期限 10 年
还本方式 等额本金法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期末支付
提前回购 前五年有偿,后五年无偿按剩余本金提前回购
船舶留购价 1 元,租期届满由承租人留购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配合船队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一
直采取资本市场融资与债务性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债务性融资以
银行贷款为主。
随着新造船项目的持续推进,预计公司的债务规模将持续增加,
相关财务费用的压力依然较大。公司有必要不断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以有效控制并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经过对融资租赁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公司总体认为融资租赁结
构上相比银行贷款更加灵活,未来通过租赁结构的灵活设计可满足船
舶投资项目不同的需要。结合公司目前情况,认为当前在造的N1002-
N1005四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适用于直租模式下的融资租赁。通过
融资租赁,结合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司可最大程度降低融资成本。同
时,将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船队发展。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