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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股份: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对其中利
     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利润分配政策相关
     修订作了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实际发
 展情况,为了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在加强投资者回
 报的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修订内容及原因说明
     (一)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
原则                          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
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 回报,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
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规定比例 配的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
向股东分配股利;              股利;公司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在利润分配原则中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 明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投资者的 及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
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意见。                              征求独立董事及股东尤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 其是中小投资者意见的
展;                          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 原则,有利于保障投资者
   3、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权益。
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        3、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
方案。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二)修订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比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          1、进一步明确了现
件和比例                      条件                             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
   除下列重大投资计划或者         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 司在条件中增加了公司
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以外,公司 下,公司应当以现金分红进行年 现金流情况考虑,同时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度利润分配:                        根据《华光股份对外投
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资管理制度》第二十五
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2)截至当年末公司累计未 条,“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 分配利润为正值;                    资产 15%以上项目由公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 司 股 东 大会 审批 ” 要 求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 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且公司 修订并统一了重大投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 计划及重大现金支出安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排的金额标准。在保障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 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顾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需要。
金分红政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2、现金分红比例在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满足证监会及公开发行
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15%。                                    证券要求的情况下,增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加实施灵活性。根据中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 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
应达到 80%;                    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定的决定》及《上市公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30%。                                    公司将上市公司公开发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每年具体的分红比例由公司 行证券的一般条件保持
应达到 40%;                    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 一致,将公司现金分红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并经董事会 与公开发行证券统筹考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虑。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            修改后公司可根据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当年实现业绩及公司未
应达到 20%;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情 况 确 定 现 金 分 红 方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案,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按照本款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和比例处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低 应 达 到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80%;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低 应 达 到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40%;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30%。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低 应 达 到
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 20%;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批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本款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处理。



         (三)明确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
     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情形的审议披
     露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引》第十条、第十一条要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而不进 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求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
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 利润之比低于 30%的,董事会就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
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 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
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 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
                                                            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
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
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 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体上予以披露。               以披露。同时,应当在年度报告
                                                            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
                             披露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的情形的审议披露说明。
                             日前,召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
                             宜的投资者说明会。


     (四)新增利润分配的间隔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新增:(六)利润分配的间隔         明确利润分配的间
                                 在符合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隔,保障股东权益。
                 无
                             的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
                             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另有
                             规定的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新增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新增:(十)未分配利润使用原                 明确未分配利润应
                             则                                      当用于公司业务发展的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 原则,有利于保障股东权
                             经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 益。
                             资产、提高研发实力等重大投资
          无
                             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
                             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
                             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
                             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公司历年分红已实施情况说明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自 2003 年
上市以来,已实施完成现金分红 17 次,2003 年度至 2017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
19.96 亿元,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6.40 亿元,现金分红率达到 32.08%。
    公司近三年已实施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合并
                                                                                  中归属于上
               每 10 股 每 10 股派    每 10 股   现金分红的      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                                                                           市公司普通
               送红股   息数(元)      转增数     数额(元)      上市公司普通
   年度                                                                           股股东的净
               数(股) (含税)      (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利润的比率
                                                                   润(元)
                                                                                      (%)
2017 年               0       1.20           0   67,127,065.32   398,590,924.46
                                                                                        30.88
2017 年中期           0       1.00           0   55,939,221.10   398,590,924.46
2016 年               0           0          0              0    107,890,863.19            0
2015 年               0       1.40           0   35,840,000.00   111,455,597.42         32.16
    备注:2016 年度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利润分配实施与发行时间窗口产生冲突,
为保证发行顺利实施,亦为公司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经慎重讨论后,决定公
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为将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公司一方面加大对主业的投资力度,另一方面逐步
开展对外投资,根据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告将
投资约 3.04 亿元用于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处理 BOT 项目;
2018 年 12 日 29 日公告将投资约 2.28 亿元用于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项
目;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告将对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 5,010
万元。公司江西乐平生活垃焚烧发电 PPP 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一期规模 400 吨/
日,预计投资约 2.9 亿元,公司预计未来对现金的需求将逐步加大。



    三、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其中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发表了同意
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主要原因是基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
投资规划及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
政策需要在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
次修订的方案更详细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2、本次修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章
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说明,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修订进行了事前的讨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尤其是对公司现金分
红最低比例的修订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投资规划及公司长期发展的需
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政策需要在保障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修订提升了政策实施的灵活
性,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条件、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修订了现金分红比例,在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顾公
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及灵活性。本次修订从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明确了就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
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情形的审议披露程序,明确利润分配的间隔,增加
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修订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更详细、可行,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其中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发表了同
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修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四、修订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按当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规定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3、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的利 具体方案。
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公司优先采用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续发展;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3、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        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当以现金分红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2)截至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下:                                   正值;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采用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及

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持续发展需求,且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
式分配股利,其中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 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例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除下列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
金支出情形以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少 于 最 近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的净利润的 30%。                        3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每年具体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结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策: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例最低应达到 80%;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80%;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40%;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例最低应达到 20%;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 20%;
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处理。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现金分红条
指以下情形之一:                        件和比例处理。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票股利分配预案。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六)利润分配的间隔
产的 30%。                               在符合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时,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
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另有规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定的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机制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 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
序和机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事会审议。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
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 1/2 以上独立董
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事同意方为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方案前,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开通专线电话、董秘信箱及邀请中小投资者
审议。                               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 1/2 以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股东大会在      3、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该通过多种渠 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
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秘 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信箱及邀请中小投资者参会等)主动与 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比低于 30%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3、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而不进行现金分红 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同时,应当在年度报告
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披露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 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的投资者说明会。
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八)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后的 60 日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      1、因为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
配方案。                             发展的需要、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或现有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 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公
变更                                 司董事会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
   1、因为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更。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变更,必须
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 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
可持续发展时,公司董事会可对利润分 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
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变更,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 时,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
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 中小股东意见,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诉求,
过。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           4、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更事项时,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主动与股东         (十)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经营业务
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提高研发实力
东关心的问题。                         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
    4、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关规定。                               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一)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
       第一百七十一条   存在股东违规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
用的资金。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