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股份:关于2019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 2019-009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此理财额度
可循环使用。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9
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股票代码:
01456.HK)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
并签署相关文件。
鉴于国联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规定,国联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
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国联证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国联证券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国联证券是前身是无锡证券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11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字
[1998]38 号文批准改制设立。国联证券 2002 年 7 月,公司获得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资产管理业务开始起步。2009 年 2 月,江苏证监局出具苏证监函[2009]18 号文,同意公
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015 年 5 月获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
资格。2015 年 7 月 6 日,国联证券境外发行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国联
证券”,股票代码:01456。
1、公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3、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4、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5、注册资本:190,24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7、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标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2017 年度/2017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收入及其他收入 149,681.5 179,280.3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利润 5,058.8 36,149.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所有者
764,918.4 759,257.2
权益
资产总额 2,128,377.6 2,406,599.8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议。
9、股权结构: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 72.35%股份,为
其控股股东;
10、与公司的关系:华光股份持有国联证券 1.53%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额度及授权事项如下:
1、理财额度:投资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
资,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理财方式:拟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
行同期存款利率。
4、理财产品期限: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
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公司在国联证券选择性地购买低风
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利用控股股东的金融优势平
台国联证券有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国联证券的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未发生购买
理财事项;公司经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国
联证券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公司向国联证券支付财务
顾问费 118.87 万元。
(二)与国联证券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相关交易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300 万元向无
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8
年 5 月 3 日,已全额收回本息。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融
通业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63,022.80
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23,024.89 万元,财务公司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余额 5,081.04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财务公
司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28.21 万元。本事项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同意,均在
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1、华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