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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1-1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预案准确反映了当前实际情况,为
投资者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预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
略。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
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发展需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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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竺素娥                    张耀华                  李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