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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04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
证公函【2018】0527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
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
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技术许可模式
    1、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涉及应
收技术许可款 2,800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笔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
括债务人、形成的原因及是否为关联交易、账龄、全部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
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2)结合上述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目前在未收到技术许可
款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是否审慎。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自公司 2015 年开展技术许可模式以来,一直约定合作方承接
项目后需支付技术使用费 5-8 元/㎡,并在项目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支付,报告期
共确认 30.71 万元。请公司:(1)补充说明后续进展是否明显,如不明显,请说
明原因;(2)补充披露确认收入有关项目涉及的合作方等具体情况、合同签署至
实际收款的时间;(3)前期因业主方未支付工程进度款致项目暂停,呼图壁县文
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此未按时支付的资源使用费是否已支付,若尚未支付,是
否具有支付能力,以及其他合作方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
    3、年报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合营和联营企业 19 家,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收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但公司报告期内又对其他 9 家公司合计追加投
资 10,580.70 万元,并多涉及技术许可模式下的合作企业。请公司:(1)补充披
露上述公司的具体经营数据、大幅亏损的原因、公司在亏损下继续追加投资的原因、
是否存在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新设公司追加投资的情况、合作对方是否同
比例增资、追加投资是否具有合理 ;(2)结合问题 2,说明该业务模式的实质及
可持续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装配式住宅相对传统住宅存在成本高、标准化难的问题,其开展一定程度
依靠 府补贴。请公司补充披露技术授权模式下合作新设企业相关厂房建设、生产
投入和后期资源使用费支付等的资金源,涉及利用 府补贴的情况,并结合新设企
业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其业绩的主要构成及补贴占比。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请公司补充披露合同对合作方后续开展经营活动和承接项目是否存在约束,
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按约定及实际情况,对投资后续经营活动开展无法控制的风
险,以及在此情况下,将一次性资源使用费全额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审慎性原则,是
否应当扣除相关投资款项确认为收入,目前做法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会计师发表
意见。
    6、年报显示,公司技术许可模式下,2017 年共签 36 单,上、下半年各 18 单,
下半年确认资源使用费收入 5.85 亿元,略少于上半年的 6.48 亿元。请公司:(1)
补充披露行业内其他公司开展技术授权模式、竞争逐渐加剧的情况下,公司如何保
障竞争优势;(2)部分城市已设立 1 家以上的公司,并拟设立多家公司,请公司
结合这些城市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市场是否存在饱和的风险。
    7、年报显示,公司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但是主营中,轻钢结构营业收入同
比下降 8.14%。公司前期披露,合作方利用其自身优势承接钢结构住宅总承包业务
及其他相关工程时,还会给公司带来包括钢结构工程总承包在内的其他业务机会。
请公司结合轻钢结构项目客户、地区分布及开展的具体情况、技术合作地区获得总
承包等情况,补充披露技术许可模式对公司轻钢结构业务的影响。
    二、财务情况
    8、主营情况。年报显示,建材产品销量较去年增长 22.34%,但营业收入较去
年下降 8.14%,请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价格变化情况,补充披露两者不一致的原因。
    9、海外业务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海外营业收入 30,820.34 万元,较 2016 年
同比增加 72.77%。请公司分地区补充披露海外业务情况,包括业务构成、前五大
客户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主要风险。
    10、库存商品。年报显示,公司披露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公司库存商品期初账面价值 7,597.69 万元,期末账面价值 13,651.37 万元。请公
司:(1)补充披露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大幅上升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存货
特点、市场情况和同行业情况,补充披露存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以及本期未计提
任何跌价准备,且将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全部转回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
发表意见。
    11、现金流综合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同
比下降 26.78%;同时,货币资金余额 54,576.31 万元,同比下降 21.31%,其中包
括受限货币资金 15,315.96 万元。此外,公司 2017 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仅
89,016.65 万元,较 2016 年减少 42.47%。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增
长至 6,97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状况形成的原因,特别是投资活动
现金大幅流出的原因;(2)结合公司自身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相应还款安排等,
充分披露存在的财务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其他现金流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其他项目 3,089.7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项目的构成、产生的原因和相关交
易的具体情况,包括背景、交易对方等。
    13、政府补助。年报显示,公司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发生额为 0,但计入当
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420.5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具
体构成、确认的时点及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4、环保披露情况。请根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补充说
明公司不按照规则要求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
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之前,就
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尽快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