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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威集团: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8-2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七年八月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 1
二、会议议程 ............................................................................................................................... 2
三、会议议案 ............................................................................................................................... 2
四、表决规定 ............................................................................................................................. 10
五、表决票 ................................................................................................................................. 11
六、发言申请登记表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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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信威集团”)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就有关会议须知通知如
下,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为了及时、准确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合法的委托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数,
请登记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以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
其委托代理人在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文件:
    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会议的会议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需遵
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与会股东如要发言,请在本次会议开始后 10 分钟,填写《发言申请登记表》,经
本次会议主持人同意,董事会办公室将按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发言人数不超过 10
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针对股东提问进行统一回答。
    议案表决时,不安排股东发言。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对表决票上所列
表决事项进行表决时,可以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只能选择其一,
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本次会议由四名监票人(由参加会议的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担任)
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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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票人进行投票清点后,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与会股东(或委托代
理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
立即点票。
    投票表决结果宣布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决议,并由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二、会议议程
   1、宣布与会股东、委托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2、审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股东发言。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5、议案投票表决。
       1)宣读表决规定
       2)股东(委托代理人)投票
       3)休会检票
   6、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宣布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三、会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向盛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盛京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
敞口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北京信威拟向盛京银行申请
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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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
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

   注册资本            226723.550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靖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

                       的产品;租赁、维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生产用户环路通信技术产品及元器件;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

                       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

                       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04 月 24 日)生产电

                       子产品、无线通讯设备;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58,275.71                   2,131,545.97

     负债总额                             772,606.04                    766,182.4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10,781.24                    503,922.23

     净资产额                          1,385,669.66                   1,365,363.49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 月至 3 月

     营业收入                             306,672.10                       5,8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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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175,575.09                      -19,904.3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信威合并账户数据。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北京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信威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北京信威向盛京银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四、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北京信威向盛京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
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
始日起至其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
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
以审议。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二)《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友达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具
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北京信友达拟向盛京银行申
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
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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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信友达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7 号楼 301-1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正春

    经营范围             视频通信设备及产品的技术研发、设计、技术推广、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行研发产品的销售与维

                         护;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

                         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北京信友达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4,125.21                     133,022.82

       负债总额                                   7,626.69                     6,663.2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459.42                     5,511.29

       净资产额                              126,498.52                     126,359.53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 月至 3 月

       营业收入                                  39,335.65                              -

       净利润                                    40,929.65                      -138.9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信友达合并账户数据。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北京信友达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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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信友达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
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
权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起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
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
以审议。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三)《关于公司为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信威永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
称“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具
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信威永胜拟向盛京银行申请
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
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信威永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7 号楼三层 3300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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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王靖

    经营范围               生产用户环路通信技术产品;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

                           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销售机械设备、自

                           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信威永胜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9,814.33                     202,290.10

         负债总额                                44,930.39                    45,651.18

              其中:流动负债总
                                                 43,322.00                    44,003.02
         额

         净资产额                            154,883.94                     156,638.92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 月至 3 月

         营业收入                                20,833.38                     2,129.34

         净利润                                  18,584.91                     1,754.9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信威永胜合并账户数据。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信威永胜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信威永胜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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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
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
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
以审议。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四)《关于公司为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瑞平通信拟向盛京银行申请
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
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瑞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7 号楼三层 3400-3500 室

   注册资本            2069.1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靖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及软件;生产计算机软件;

                       销售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及自产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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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瑞平通信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3,389.41                     163,381.33

         负债总额                                60,470.40                    60,857.93

              其中:流动负债总
                                                 58,750.47                    59,143.80
         额

         净资产额                            102,919.01                     102,523.40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 月至 3 月

         营业收入                                10,795.07                              -

         净利润                                   7,994.41                      -395.6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瑞平通信合并账户数据。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瑞平通信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瑞平通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
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起
始日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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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
以审议。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四、表决规定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事项为:
   (1)《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1)按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对表决票上所列表决事项进行表决时,可以选
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同时在相应选项下方的单元格中划“√”,只
能选择其一,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统计有效表决票。
    2、网络投票: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 台 , 网 络 投 票 的 操 作 方 式 见 2017 年 8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
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权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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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表决票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全称
股票帐号                                                         所持股份数:               股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1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友达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2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信威永胜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3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瑞平通信向盛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4
           保的议案


                                                       投票人签名:


                                                                        2017 年 9 月 4 日



   六、发言申请登记表
 NO:                                                登记时间: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股)

 发言要点:




                                                  发言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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