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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威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9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
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
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拟对现行的《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八次修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
    原文为: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保持与许可相适应
的科研生产能力。
    修改为: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二条
    原文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及选聘境外董事,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
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时,收购方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发生变动,
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本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
管部门备案;本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
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
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
部门备案。
    根据以上修改,形成《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九次修改)(见附件)。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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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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