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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翠女士主持,应
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
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1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
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因融资困难,经营压力大,资金链紧张,未能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我们同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探讨了解决募集资金归还问题的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加速应收账款催收、担保履约金催收、尽快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等方
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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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要求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和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公司 2020 年度没有发生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
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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