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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欣资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2018-11-01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8-12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
务的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
计划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及 2018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渤海银行【S181325】号结构性存款
产品”,购买产品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81325】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
    小写:人民币 20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
    二、理财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渤海银行【S181325】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代码     S181325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衍生产品部分与 3 个月期美元计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挂钩。
 交易范围    注: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即伦敦同业
             拆借利率,是指伦敦的第一流银行之间短期资金借贷的利率,
             是国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

 目标客户    批发客户

                 挂钩标的: 个月期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
                 期末定价日:
                (1)在本产品正常持有到期或者延长期限情形
                 下,为到期日(【2019】年 【10】月【29】日)前两个
                 工作日(遇节假日,标的价格以上一个市场交易日价格为
   释义
                 准;遇市场中断日,标的价格由银行决定);
                (2)在本产品提前终止情形下,为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
             日(遇节假日,标的价格以上一个市场交易日价格为准;遇市
             场中断日,标的价格由银行决定)。
                 期末价格:挂钩标的在期末定价日的路透系统 LIBOR01 页
                 面中,3-month USD Libor 在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价格。
             R2-较低风险
风险等级分类 注:产品内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五类:R1-低风险、R2-
             较低风险、R3-中风险、R4-较高风险、R5-高风险。
             客户的预期收益率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确定:
             (1) 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9.5%),则客户
预期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为:【4.15】%(年);
  (年)
             (2)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大于(9.5%),则客户预期收益
             率为:【0.3】% (年),即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产品期限    【364】天
   币种      人民币
             发行量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上限人民币【100000】万元。
 产品规模    (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
             以银行实际资金数额为准。)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29】日。
             如本产品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总额达到认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认购期
             【100000】万元),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
             客户仅能够在认购期内认购本产品。
  成立日     即起息日,【2018】年【10】月【30】日

             在本产品正常持有到期情形下,到期日为【2019】年 【10】
  到期日
             月【29】日。
产品到期资金 实际到期日后 3 个工作日内。
  到账日
             本产品银行不收取任何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费用      特别约定:无
             与费用价格有关的例外条款或限制性条款:无。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全部或者部分)本产品。
                 如出现如下情形,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1)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
             作;
提前终止权      (2)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本产品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提前终止。
                 一旦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前 2 个
                 工作日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
                 返还本金及收益,收益按实际期限计算。
             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权提前赎回(全部或
提前赎回权
             者部分)本产品。
                 如本产品资金总额达不到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
 其他规定        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是否成立,如决定不成立,返还客户
                 已存入的本金。
                  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银行合理判断难
                  以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时,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
                  有权确定本产品不成立,并将在 3 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
                  存入的本金。
                  认购日至成立日之间,交易账户为一般结算账户的客户资
                  金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
                  归集账户的客户资金不计付利息。
                  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产品实际到期日至本金、
                  收益到客户指定账户的期间,客户资金不计付利息。
                  延期支付:如本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本
                  金和收益的情况,则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将相应延期支付。
                  银行将于到期日前通知客户,并在实际到期日(银行实际
                  取得本金和收益之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
                  收益,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计算。


本金及收益的 本产品实际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派发
              银行对本产品的收益不承担代扣缴税费义务,客户应按照我国
   税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承担缴税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
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
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
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利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