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许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8-07-05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许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许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原董事田永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职,董事会提名
许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需要。
经认真审阅此次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许波先生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时,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此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朱锦余
石 英
王榆森
李富昌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