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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通信: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 2018-01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仅对财务
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上述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年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本年金额增加-2,105,194.11 元,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业外收入本年金额减少 1,023,533.53 元,营业外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支出本年金额减少 3,128,727.64 元;
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
                                      资产处置收益上年金额增加-801,153.50 元,营业
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外收入上年金额减少 700,881.91 元,营业外支出
相应调整。
                                      上年金额减少 1,502,035.41 元。
(2)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903,457,151.83 元;持
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
                                      续经营净利润上年金额 794,621,525.68 元。
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
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
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会计准
则执行。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