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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国际: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3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民族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99,956,1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60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冯志斌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
议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2 人,董事长冯志斌先生,独立董事徐永前先生出
   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0 人,所有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董秘柯希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99,813,823     99.9881    142,305       0.011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程晓曦               1,191,550,512         99.2995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安永     46,824   99.6970   142,30   0.3030
        华明会计师事       ,892                 5
        务 所 为 公 司
        2017 年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2.01    程晓曦           38,561   82.1032
                           ,581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昆、李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