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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晨光: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2017-12-22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 2017—047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航天科工)下属单位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财务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应收账款
保理协议,保理融资金额总计 226,289,791.5 元。其中科工财务公司保理融资金
额 45,257,958.3 元,占比 20%。本次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法人科工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贷款 32209.09 万
元,存款 275.66 万元。
    ●交易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 226,289,791.5 元。科工财务公司保理融资
金额 45,257,958.3 元,占比 20%。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效率,公司拟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科工财务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保
理融资金额总计 226,289,791.5 元。科工财务公司保理融资金额 45,257,958.3
元,占比 20%。公司与科工财务公司均为航天科工下属单位,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
科工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保理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本次保理业务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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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尹兴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48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 B 座 12 层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下属单位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
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2016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 713.03 亿元,净资产 37.53 亿元,营业收入 15.58
亿元,净利润 7.64 亿元。
    (二)非关联方情况介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是中国最主要的金融服务供应商之一,是唯一总部设在上海的国有
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涵盖了商业银行、证劵、信托、金融租赁、基金
管理、保险、离岸金融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本次保理业务的合作方为交通银行江
苏省分行。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交易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保理金额 45,257,958.3 元。
    四、本次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公司与交通银行
江苏省分行、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保理融资金额总计 226,289,791.5
元,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保理融资金额 45,257,958.3 元,占比 20%。保理融资费
率为 5%。
    五、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
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

                                     2
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六、本次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薛亮、
文树梁、梁江、李曙春、徐微陵、袁勇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
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
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
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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