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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晨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12-2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晨光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核查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经认真研讨,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
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
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
场规则,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建华、卢光武、魏景芬
                                            2017年12月21日




附: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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