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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股份:关于2019年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22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8




              国 药 集 团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9 年
           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药业”)申请委托贷款,总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元

整,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本次

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9 年拟向控股

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

关联交易议案,姜修昌、李智明、刘勇、连万勇、李东久、李辉等 6 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国瑞药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61.06%),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瑞药业

8.81%的股权和 30.13%的股权,故本次申请委托贷款事项为关联交易。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1
议批准。

    近 12 个月与国瑞药业发生的委托贷款概况: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控

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委

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

       二、关联方概述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 28 号

       2.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483,016,700.00 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金仁力

       5.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片剂,

          硬胶囊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精神药品,吸入剂,保健食品,日化用

          品,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及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市场调研;经济信息咨询;品牌策划;农副产品收购。

       6. 成立时间:1998 年 8 月 5 日

       7. 主 要 财 务 状 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瑞药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42,211.53 万元,负

债总额 40,443.09 万元,净资产 101,768.44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 4,534.80

万元。

    公司持有国瑞药业 61.06%的股权,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瑞

药业 8.81%的股权和 30.13%的股权,故国瑞药业为本次申请委托贷款事项的关联

方。


                                                                         2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总额度为
人民币叁亿元整,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期限
为一年。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系为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贷

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不会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 2019 年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

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

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有利

于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

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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